1. 咨询
1.1 您同意参与咨询,即表示您确认自身理解并知晓拟议的主题事项,并且您将尽 职、尽责并尽力完成咨询工作。
1.2 咨询期间,您将以个人的身份,作为独立缔约人独立工作,而不作为 Third Bridge 高临 或任何其他方的员工或代表工作。
1.3 咨询开始之前、咨询过程中或咨询结束之后,如果您察觉到任何职业、监管或 道德冲突或其他事由导致您不能再继续参与咨询,您应终止咨询并立即发送电子邮 件至 legal@thirdbridge.com,通知 Third Bridge 高临。如果您因此提前终止咨 询,我们将根据您实际提供的咨询时间再加上 15 分钟来向您支付咨询费。
1.4 您承认并同意,Third Bridge 高临 无义务为您提供任何合作机会,如果 Third Bridge 高临 自行判定您违反了本专家条款,则 Third Bridge 高临 可终止或暂停与 您的合作关系,而无需另行通知或解释。
2. 保密信息
您持有的信息
2.1 您不得披露任何 (i)保密信息或 (ii) 有关上市公司、股票或法律文件或任何商业 秘密等的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 请注意: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关于您现任(或前任)雇主的保密或专有信息; (ii)商业秘密;(iii) 未公开发布的财务信息,如利润或收入;(iv) 任何您负有保密义 务的其他信息;(v)Third Bridge 高临客户的身份或任何咨询的主题。“重大非公开信息”(“MNPI”)有时称为“内幕信息”,是一种特定类型的保 密信息。重大非公开信息是一般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且一个理性投资者很可能认 为该信息对投资决策很重要。一旦该信息被公布,则可能会严重影响投资价格或者 显著改变投资者所能获取信息的范围。重大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财务信息 或其公开发布前的结果;(ii)关于合并,资产剥离或重要合同的非公开信息;(iii)与 未公开的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
您从 Third Bridge 高临 或我们客户接收的信息
2.2 您应对咨询开始之前、咨询过程中或咨询结束之后向您披露的任何保密信息保 密,不得将该等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任何目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 身份、任何咨询的主题事项、在咨询过程中提及的问题以及您与 Third Bridge 高临 就任何咨询达成的收费标准。
一般规定
2.3 您同意,违反本协议第 2 条将对 Third Bridge 高临 和/或其客户造成无法弥补 的损害,损害赔偿金将不足以弥补该违约。在不影响其拥有的其他权利的前提下, Third Bridge 高临 和/或相关客户有权针对该违约寻求法律禁令和其他适用的衡平 救济。
3.您的义务
3.1 您声明并保证:
(a) 您向 Third Bridge 高临 提供的个人简历资料是最新且真实的,不会产生误导。 如任何资料发生改动(包括您雇佣关系的任何变更),您将及时更新个人简历资 料。
(b) 您不得参与任何与您担任其雇员,高级职员,董事,承包商,代理人,法定代 表人,合伙人或合资方的公司有关的咨询,或向任何客户提供您担任其雇员,高级 职员,董事,承包商,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合资方的公司可能会合理地 认为是专有的,保密的或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或那些一旦披露可以合理地预期会 给该公司造成损害的信息。
(c) 您不得在明知客户是您当前雇主或您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的公司的竞争者(或 代表此类竞争者)的情况下故意参与为其提供的任何咨询服务。
(d) 您未被限制参与咨询,并且拥有参与各咨询的必要许可。例如,如果您受雇于 他人,您的雇佣合同或雇主的政策可能要求您在参与咨询之前事先获得雇主的同 意。
(e) 如果您担任(或在过去两年内曾担任)任何政府、政府部门、政府机构或任何 国有实体的雇员、顾问或咨询人员,您应告知 Third Bridge 高临;
(f) 如果您是政府官员或雇员,您将不能讨论政府法律、规定、政策、合同或您有 投票权以及能施加影响的任何事项。
(g) 如果您目前正参与任何临床试验或测试,或已经参与了任何临床试验或测试而 该试验或测试的结果尚未公布,您应告知 Third Bridge 高临;
(h) 如果您是医学专业人士,则您不得讨论尚未公布的临床试验结果、患者的就医 信息或任何其他与试验有关的非公开信息;
(i) 您未被指控涉及内幕交易、市场滥用、洗钱、诈骗、欺诈行为或任何重罪(或 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的类似违法行为),并且您未受制于任何命令或判决,未被提起 诉讼,亦未受到任何监管机构的调查;此外如果您知道自己涉及本条款 3.1(i)中 提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或任何针对您的指控,您必须立即通知 Third Bridge 高临;
(j) 您不得向任何客户提供任何投资、法律、金融、会计或医学方面的建议,包括 但不限于任何证券的推荐、评级或估价,或提供有关投资、购买或出售任何证券的 建议;
(k) 如果您是审计师或此前担任审计师,您不得就您在此咨询前三 (3) 年内审计过 的任何公司作出任何评论;
(l) 在您的雇主进行要约收购或首次公开募股的过程中,您不得参与任何咨询;
(m) 您不得参与可能导致下列情形的任何咨询或提供可能导致下列情形的任何信 息:(i) 违反适用法律法规的(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任何适用的数据隐私法律而披露 任何个人信息);(ii) 违反与第三方的任何协议或违反对第三方的义务的(包括您 的雇主),(iii) 造成职业、监管或道德冲突的,或 (iv) 存在任何其他事由导致您不 能参与该等咨询或提供该等信息的;
(n) 进行咨询时,您应该:(i) 遵守所有适用反贿赂和反腐败相关的法律、法规、条 例和法典,包括《Third Bridge 高临 反贿赂和反腐败政策》(请参 考 https://thirdbridge.com/compliance/anti-bribery-corruption-policy/)(统称“相关要求”) (ii) 不得进行违反相关要求的任何活动、实践或行为;(iii) 不得进行导致 Third Bridge 高临 或其任何客户违反相关要求的行为;
(o) 未经拥有财产的个人或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按照 Third Bridge 高临 接受的方 式),您不得将任何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带至与未公开的咨询主题事项相关的任何场 所;
(p) 您同意始终遵守《Third Bridge 高临专家行为规范》(网址: https://thirdbridge.com/compliance/third-bridge-specialist-code-of-conduct/,可不 时予以更新);以及
(q) 您同意不联系或招揽您所参与咨询的 Third Bridge 高临 的客户,除非该联系由 Third Bridge 高临 安排。本条款适用期限为自将您引荐至客户起到您为客户提供最 后一次咨询之日起的一 (1) 年讫。如果您能证明因此前工作已存在关系或联系的情 况除外。向您引荐客户时,您将此类此前存在的关系告知 Third Bridge 高临 并且 您并未参与与该客户的咨询,则该客户不在 Third Bridge 高临规定的限制内。 Third Bridge 高临 不会限制您接收此客户对您发出的聘用邀请。 适用于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家的额外义务:
(r)如果您有或您接触过:(i)与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和/或国家核心数据相关的信 息,(ii)与中国经济或市场相关的非公开统计数据,(iii)与中国经济或市场相关的其 他重要数据,(iv)适用法律和/或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数据,或(v)其他可能不符合适 用法律和/或法规的信息,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项下 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您不得讨论或披露此类信息。
4. 知识产权
4.1 本协议第 4 条中的“知识产权”是指全球范围内所有经注册或未经注册的专 利、发明权、实用新型、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服务标志、商号、商业名称和域 名、商誉权、针对假冒商标提起诉讼的权利、设计权、计算机软件权、数据库权、 拓扑权、保密信息权和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对此类权利的申请和续展。
4.2 Third Bridge 高临向您提供的任何材料内包括的或 Third Bridge 高临网站包含 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归属于 Third Bridge 高临,不得复制或再分配。
4.3 任何咨询过程中或咨询结束后,您不得提供可能侵犯、盗用或与任何第三方的 知识产权冲突的任何信息和材料。
4.4 您在此同意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将咨询的任何和所有内容、誊本或衍生 作品的所有权利、所有权、版权和利益转让给客户(除非本文件另有说明)。如果 法律不允许将所有权或版权完全转让给客户,那么您同意向客户提供专有、免版 税、全球性的永久许可。您同意签署任何必要的文件,以确保这种转让、转移或许 可生效。您承认并同意,客户可以出于任何目的自由地使用咨询的内容、誊本和衍 生作品。
4.5 如果您参与一项或多项与客户之间进行的咨询,并且客户同意 Third Bridge 高 临可以将该咨询的录音或文字记录分发给第三方,您承认您与客户的咨询可能会被 Third Bridge 高临或代表 Third Bridge 高临的人士录音(“录音“),并且通过参与 该咨询,您同意进行这些录音并制作相应的录音文字记录(“文字记录“)。在此过 程中:
(a) 您同意 Third Bridge 高临将是录音和文字记录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 版权)的唯一所有者;
(b) 您将录音和文字记录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排他地转让给 Third Bridge 高临,该转让不受任何地域限制且免费,并且您同意 Third Bridge 高 临有权以任何语言或格式、在所有媒体上以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使用、分发、复 制、出版、修改、编辑、摘要、改编、分许可全部或部分该等录音和文字记录(及 其内容)。该使用可能包括使用文字记录制作(全部或部分)基于该内容的其自己 的内容,并且该转让将在录音制作时立即生效,您同意签署此类文件或采取其他必 要措施以使该转让完全生效;
(c) 您不可撤销地放弃对任何录音和文字记录(及其内容)的任何和所有的人身 权,以使 Third Bridge 高临受益;以及
(d)您的姓名将不会出现在分发给第三方的该等文字记录中。
4.6 除非经客户书面同意,您保证您向客户提供的由您独立创建或于咨询之前创建 的任何文书或任何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研究、数据、图表、图纸、说明 书和计划)(统称“工作成果”)均为原创作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 权。您还同意向您提供该等工作成果的客户(和/或客户的客户)授予一项非独 占、无需支付版税的永久许可,以便其在业务过程中使用该等工作成果中的所有知 识产权。
4.7 您将保护 Third Bridge 高临 免于承担因提供给客户的工作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 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所有权而提起的索赔相关的任何索赔或诉讼而产生的任何责 任。
4.8 未经 Third Bridge 高临 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使用“Third Bridge 高临”这一 名称或 Third Bridge 高临 的任何其他商标、符号或徽标。
5. 行业信息
5.1 作为咨询服务的补充或替代,Third Bridge 高临会不时允许您向我们提供与公 司、部门或行业相关的非保密信息(基于您的经验、知识和专业),以更好地了解 您熟悉的公司、部门和行业(“行业信息”),我们也将因此向您提供更多访谈和/或 咨询机会。我们可能会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从您处获得此类资料信息,但并不提供任 何补偿。如果您向高临提供此类行业信息,您:
(a) 保证、表示并承诺您将遵守上文第 1 至 3 条和第 4.3 条规定,并将行业信息视 同在咨询中提供的信息一样;
(b) 同意 Third Bridge 高临将是此类行业信息产生的任何内容(“内容”)的所有知 识产权的唯一所有者,您将此类内容中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在 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独家转让给 Third Bridge 高临,并且没有任何地域限制或 版税,同时同意 Third Bridge 高临将有权出于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以任何语言 或格式,通过任何媒体使用、分售、复制、出版、修改、编辑、汇总、改编、再许 可和/或公开展示全部或部分此类内容。该转让将在内容产生后立即生效,并且您 同意签署此类文件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给予此类转让充分效力。您将永久放弃 任何内容中的任何和所有著作人身权利,以维护 Third Bridge 高临利益。在法律不 允许完全转让该内容的所有权或版权的情况下,您同意授予高临免版税、永久、可 转让、专有的全球性许可,以不受限制或约束地使用此类内容。
6. 数据保护和电话录音
6.1 您已阅读并同意《Third Bridge 高临 隐私政策》(请参 考 https://thirdbridge.com/compliance/privacy-policy-chi/,可不时予以更新)。
6.2 您同意出于合规的目的就您与 Third Bridge 高临 之间的谈话进行录音(如需录 音,将事先通知您)。您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此类录音可能在任何诉讼 中作为证据提交。
7. 支付
7.1.咨询之日起的两 (2) 个工作日之内,您需要对咨询进行确认。如果您将收到咨 询费,您需要按照通知的方式使用 Third Bridge 高临 的网页申请表来申请支付(输入咨询时长、事先商定的费率以及可供 Third Bridge 高临 付款的银行账户详 细信息)。
7.2 每完成一次咨询,Third Bridge 高临将根据您提供的支付信息,按照双方约定 的费率向您支付费用,该费用将根据您在与客户的咨询中所花费的时间(以分钟为 单位)按比例计算。未免疑问,对于因任何原因未能发生的咨询,Third Bridge 高 临将不会向您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已完成的咨询,付款将在收到有效付款申请(或 发票)之日和客户确认咨询已发生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三十(30)日内支 付。Third Bridge 高临将从支付的费用中扣除任何预扣税、适用的当地法律或法规 要求扣除的其他金额或者您指定的银行收取的任何费用。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 (RMB)支付的费用,Third Bridge 高临可以指示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 支付,但须扣除预扣税、适用的当地法律或法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求扣除的其他 金额。付款将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数。
7.3 如果您未收到全部或部分咨询费,请务必在上述第 7.2 条所述的三十天期间结 束之后的六 (6) 个月之内将您未收到咨询费一事通过电子邮件告知 Third Bridge 高 临。您有责任确保您的银行账户的详细信息是准确和最新的,且与 Third Bridge 高 临 所有的您的银行账户信息相匹配。
7.4 Third Bridge 高临 将对未收到咨询费一事进行调查,并尽快支付相关费用。
7.5 Third Bridge 高临 保留出于以下事由不支付费用的权利:
(a) 未能按照第 7.1 条确认咨询;
(b) 未经 Third Bridge 高临 事先通知自行安排为客户提供咨询;
(c) 您的银行账户详细信息与您账户的名字不匹配;
(d) 未能遵守《Third Bridge 高临专家行为规范》或本协议;及/或
(e) 未能在上述第 7.3 条所述的六个月期限内通知 Third Bridge 高临 未收到全部咨
询费用。
7.6 Third Bridge 高临同意:
(a) 在本协议起始日期起的 12 个月内,根据您提供的咨询服务提供电子发票凭 证。(b) 在电子发票凭证上会完整显示您的姓名、地址和 VAT 注册码(如果有)以及生 成完整 VAT 发票 所需要的其他详细信息。
(c) 在 VAT 注册码有变更时会签署新的电子发票凭证协议,并且会告知您电子发票 凭证外包给第三方的事宜。
7.7 您同意:
(a) 在本协议起始日期起的 12 个月内, Third Bridge 高临以您的名义生成电子发 票凭证。
(b) 不会开具在本协议下提供的咨询服务电子发票凭证,以及;
(c) 当您的 VAT 注册码有变更、已注册的 VAT 注册码失效或您出售了全部或部分 业务时,应立即告知 Third Bridge 高临。
8. 责任
8.1 Third Bridge 高临 因合同、侵权行为、虚假陈述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事项而 承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向您支付的费用。
8.2 Third Bridge 高临 对于任何损失或损害、任何成本、费用或其他索赔,概不承 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i) 利润损失;(ii) 业务损失;(iii) 收入损失;(iv) 商誉损 失;(v) 预期存款损失;(vi) 任何数据或信息丢失和/或 (vii) 因任何咨询产生的或与 本协议相关的特殊或间接损失、相应损失或其他损失。
8.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未排除或限制 Third Bridge 高临 因其疏忽或欺诈性虚假陈 述造成的人员伤亡而承担的责任。
9. 第三方
9.1 根据第 9.2 条,相关方确认不会因本协议向任何第三方授予任何权利。《合同 法(第三方权利)》(1999 年版)(“第三方权利法案”)不适用。
9.2 根据第 9.3 条和第 9.4 条,客户可以依赖并要求您遵守第 2.1 条,2.2 条和第 2.3 条(保密信息)、第 3 条(您的义务)、第 4 条(知识产权)以及第 6 条 (数据保护和电话录音)。
9.3 第三方在要求行使第 9.2 条所述的第三方权利时,必须事先经过 Third Bridge 高临 的书面同意并遵守《第三方权利法案》以及本协议的所有其他相关条款。
9.4 无论本协议其他规定如何,Third Bridge 高临 可通过任何方式对本协议的任何 条款进行修改,无需征得任何第三方的同意。《第三方权利法案》第 2(1) 条不适 用。
10. 其他规定
10.1 对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延迟行使或不行使,对任何权利的部分或单独行使, 均不构成对本协议下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未同意对本协议任何明示或暗 示条款的违约并不构成对后续违约的默许。
10.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或条款被任何法院或其他主管当局认定无效、不合法 或无法执行,该部分或条款将被删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 继续有效并应予以执行。
10.3 本协议对协议方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以该等继承人和受让 人为受益人。您不得将本协议下您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让与或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10.4 第 2.2 条、第 2.3 条、第 3.1(q) 条、第 6.1 条、第 7 条、第 8 条、第 9 条和 第 10 条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持续有效。本协议的终止将不影响协议各方在终止之前 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5 如果您作为译者接受 Third Bridge 高临 聘用为咨询提供翻译,您将受本条款 的约束(第 7 条除外),并且按照 Third Bridge 高临 与您或您的雇主(如有)之 间的协议获得支付。
10.6 Third Bridge 高临保留随时在其网站上更新本专家条款的权利。您继续参加咨 询应被视为接受新版本的专家条款。
10.7 本协议、因本协议或其标的事项或格式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 赔(包括非合同争议或索赔)均受英国法律管辖,在不影响 Third Bridge 高临 向 任何其他享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的情况下,协议各方在此不可撤销 地接受英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最后修订于 2024 年 12 月